[摘要] 随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深入开展,基本解决了城乡居民看病难的问题,但整个体系中还缺少意外伤害、伤残及意外医疗费用的保障。
全市的城乡居民朋友们:
随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深入开展,基本解决了城乡居民看病难的问题,但整个体系中还缺少意外伤害、伤残及意外医疗费用的保障。为进一步弥补城乡居民在保险理赔方面的不足,根据运金组办发《2018》5号文件精神,现将2020年盐湖区城乡居民小额保险参保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保对象
凡具有盐湖区籍、年龄满28天---80周岁的城乡居民
二、参保时间
2019年9月--12月5日
三、参保标准
每人缴纳标准为20元/年或30元/年两种
四、保障内容
每年交20元保额:22000元,其中意外身故10000元,意外伤残10000元,意外医疗2000元;
每年交30元保额:32000元,其中意外身故20000元,意外伤残10000元,意外医疗2000元;
五、保障期间
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
六、办理地址:
以居住地为准,城市居民在居委会或者中国人寿运城分公司办理,农村居民在村委会统一办理;
咨询电话:2626567
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
2019年10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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